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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1   访问人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工作安排,现就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是国家“万人计划”重要组成部分,计划在十年内遴选2000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2018年全国预计遴选300人。入选者将获得国家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学校给予津贴及经费配套支持。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或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年龄为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即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此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申报名额及程序
  此次申报名额待教育部下发正式通知后确定。请各学院(部)本着“科学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不限额向学校推荐优秀青年拔尖人才。
  1.个人向学院(部)申请或学院(部)推荐;
  2.学院(部)讨论,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排序推荐;
  3.学校评审确定上报人选。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学院(部)推荐意见1份(含材料审核意见),推荐人选超过1人的,应排序推荐。
  2.学院(部)党委意见1份(含政治倾向及师德师风表现情况,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党委书记签字)。
  3.系统生成的申报书(见附件1)与附件材料1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任职证明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一致,附件材料须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超过15M的,可拆分成多个,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附件材料1”)
  4.《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1份。
  (二)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2018年7月31日(星期二)当天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xj399@nenu.edu.cn。
  五、其他
  临近假期,为便于工作顺利开展,现将遴选通知提前发布。待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以正式文件要求为准。

  联 系 人:陈雪娇
  联系电话:85099718

  附件:1. 申报书客户端.rar
     2.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