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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14级)

发布时间:2017-09-14   访问人数:

化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4级)

 

为了规范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促进2018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关于推荐2018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我学院具体工作细则如下。

一、免试推荐工作评审小组

组长:周仕东(主管教学副院长

成员:

朱广山(院长)

李阳光(书记)

杨雨龙(副书记、副院长)

王春刚(副院长)

毕锡和(副院长)

关宏宇(副院长)

二、推荐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3.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在对考生进行平时学习考核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志趣、专业能力和科研创新潜质等素质的考核。

三、推荐条件

1.我校在籍的201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且不属于公费师范生以及定向、委托培养等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较强。

3.申报学院普通类推免,参加过基地班课程的学习的学生优先。

4. 综合成绩在专业中排名前30%范围内(若前30%的学生未满足学校下拨的名额,根据基地班建设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到40%),第一外语课、信息技术课以及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的成绩优良。

5.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大学外语四级成绩需合格。

6.对于在专业学习上有特殊优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我院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评审小组严格审查,可适当突破本推荐条件的第45条,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在学院进行公示。

申请破格普通类推免者,其综合课程成绩排名前50%,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含接收);

2)在全国性化学竞赛中获得奖励;

3)以第一申请人身份获得国家专利。

(4) 专业课成绩在前5%

7. 选拔依据

达到保送条件后,按照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按照综合成绩学分绩点排名。

专业课包括以下18门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无机基础、元素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1)、有机化学(2)、物理化学(1)、物理化学(2)、结构化学、仪器分析化学、高分子化学、化工基础、普通化学实验(1)、普通化学实验(2)、合成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综合化学实验。

四、推免研究生类别

1. 普通类

2. 专项类(专项类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1912前,学院工作组明确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2912915,学生本人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申请。
  3920前,学院根据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组织初审,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学院教务秘书通过教学服务系统报送推免生名单。并将经学院评审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后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同时在本单位网站主页将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学院、综合测评成绩等)
  4920前,学校将推免生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同时将推免生名单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5.推免生于2017928开始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六、有关要求

1.普通类推荐免试研究生、专项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及其它部属师范学校补偿计划不能兼报。

2. 对在专业学习方面有特殊优长学生破格推荐的数量,不超过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的20%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资格:

1)被确定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后,受到各种处分者;

2)被确定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后,不能按时毕业及不能获得学位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课程与教学论(学科)专项推免生教育实习成绩达不到优秀者;

4)身体检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5)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6)申请专项计划,毕业时未达到专项计划的要求者。

4.在校期间取得的大学外语六级成绩必须为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取得的成绩,其它考点无效。

5.推免生重修课程成绩按照教务处[20064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网址:dsjx.nenu.edu.cn

学籍管理办公室地址: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14

研究生院联系人:孙耀军 联系电话:85099608

研究生招生办办公室地址: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22

教师教育研究院联系人:张拓 联系电话:85098325

教师教育研究院办公室地址:本部校区综合教学楼230

化学学院负责人: 周仕东 85098260

办公室地址:化学楼215

化学学院教务秘书:李英伟 85099667

办公室地址:化学楼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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